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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 蘭陽舞蹈團

臺灣-蘭陽舞蹈團

『蝴蝶』是大自然的舞者,也是古來文人歌詠美與自由的象徵。當蘭陽舞者在台上翩翩起舞,曼妙舞影,宛如一隻隻彩蝶自在的飛舞。而這些蘭陽彩蝶之所以得在台灣與全世界展翅飛舞,源於一位來自文藝復興的發源地的義大利籍秘克琳神父Fr. GianCarlo Michelini不捨不棄的堅持。

1966年,秘克琳神父成立「蘭陽舞蹈團」,宗旨以保存並發揚民族舞蹈之精髓,積極地推廣教育為文化傳承紮根。1974年率團出訪歐洲義大利公演三個月,建立起蘭陽舞蹈團在國際間的友誼。並於巡演期間,獲天主教教宗保祿六世親自接見,此為全球第一支在教宗御前獻藝的表演團體。這不僅是蘭陽的驕傲,更是台灣最美的國民外交。

蘭陽舞蹈團以專業的兒童舞團自許,由平均年齡9-14歲舞者組成,透過嚴謹基本訓練及舞台經驗,舉手投足間散發出舞者的魅力與自信。除亮眼表演外,也致力於培養團隊合作、臨場反應及國際交流能力。使舞者擁有超齡的獨立性與堅韌性,奠定日後人生發展的重要基礎,舞團將持續為台灣表演藝術及舞蹈教育注入多元活水的能量。